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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26-04-07
近期,科雄专利事务所组织全体专利代理师及流程管理人员,集中学习了中华全国专利代理师协会印发的《专利代理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规范》(以下简称《规范》)以及国家知识产权局《关于组织开展专利和商标代理机构全面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》。通过学习,全所上下对行业监管趋势、执业风险边界及内部管理要求有了更系统的认识。
一、认清行业形势,主动对标整改
当前知识产权代理行业正处在专项整治的关键阶段。市场上存在的虚假宣传、结果承诺、利益冲突、低价恶性竞争等问题,不仅损害了客户权益,也侵蚀了行业公信力。科雄所认识到,合规不是约束发展的“枷锁”,而是机构行稳致远的“安全带”。我们以此次学习为契机,主动对照《通知》要求开展全面自查,逐项排查业务流程中的风险点。
二、以《规范》为根本遵循,明确执业标准
我所作为专业的专利代理机构,全体专利代理师必须严格遵守《专利代理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规范》。《规范》所确立的诚实信用、禁止利益冲突、保守商业秘密、反不正当竞争等基本原则,是我们开展专利代理业务的直接依据和行动指南。通过本次学习,全所人员进一步明确了执业行为的底线与红线。
三、执业中的四项核心注意点
(一)保密义务:从“信息”延伸到“意愿”
《规范》第十四条对商业秘密的保护范围,明确涵盖“技术信息、经营信息”以及“当事人不愿泄露的其他信息”。这意味着,即使客户未明确标注为秘密,只要其不愿公开的信息,代理师都应主动保密。我所已加强内部保密制度培训,要求所有案件材料严格管控,杜绝任何形式的泄密风险。
(二)利益冲突:从“事后发现”转向“事前拦截”
《规范》第十九条、第三十九条对利益冲突代理作出了禁止性规定。专利代理本质上是单方忠实服务,若同时代理存在竞争关系的客户,必然动摇信任基础。为此,我所建立了委托前利益冲突检索机制,通过内部管理系统对新案进行自动比对,确保不出现跨客户、跨案件的利益冲突情形。
(三)业务推广:从“效果导向”回归“专业导向”
《规范》第二十七条至二十八条、第四十七条至四十八条明确禁止贬低同行、不当承诺结果、恶意压价等不正当竞争行为。科雄所明确要求,在业务推广中不得使用“包过”“保授权”“与审查部门有沟通渠道”等违规表述,也不得以明显低于成本的价格承揽业务。对于客户提出的不合理或违规要求,必须明确拒绝并作出合理解释。
(四)违规成本:从“短期收益”看到“长期代价”
《规范》第五章建立了训诫、警告、通报批评、除名四级惩戒体系,并配套信用记录制度。一次违规行为不仅面临行业处分,更会在信用平台上长期留痕,影响机构评级、招标资格和客户信任。这一机制警示我们,合规是生存底线,不可抱有侥幸心理。
四、以合规促发展,以专业赢未来
通过本次学习和自查整改,科雄专利事务所全体人员进一步明确了方向:未来的竞争不是价格战,而是专业能力、服务质量和诚信水平的综合较量。我们将把《规范》作为执业的基本遵循,持续完善内部管理制度,常态化开展合规培训,坚决抵制各类违法违规行为,努力营造风清气正、专业规范的知识产权服务环境,为创新主体提供高质量、可信赖的专利代理服务。
